全校各单位:
根据平顶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《关于加强疫情防控信息保密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增强保密意识,严肃保密纪律,强化保密责任,结合公司实际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各单位教职工生要严格执行“上网不涉密、涉密不上网”的要求,严禁以任何形式在互联网办公中处理、传输国家秘密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建立的微信工作群,要安排专人负责保密监督提醒,对所有微信群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监管,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。
二、各单位要突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中敏感信息和内部事项的保密管理,准确界定工作秘密并标注“内部”标识,不得对工作秘密和非公开的资料信息拍照或使用微信群传递,不得将公司OA办公系统内等内部文件、工作资料拍照或者上传到互联网。
三、各单位教职工生未经允许,不得擅自存储、传输涉及疫情防控不宜公开的文件、数据、信息等。各级各类疫情排查信息,仅作为内部掌握、工作使用,严禁通过微信群、QQ、社会电子邮箱等网络渠道转发,严禁外泄当事人的名字、住址、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,严禁擅自扩大知悉范围。
四、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工生的纪律教育,规范工作言行,明确微信工作群和微信生活群的界限,不得随意传播未经证实的非官方消息,严禁将未经公开的信息私自向外界透露,严禁私自接受媒体采访。
五、严格疫情防控信息保密安全责任追究,对擅自发布、泄露和传播不宜公开的文件、信息或不实信息的,一经查实,依纪依法严肃处理。
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4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