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校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,认真落实省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和平顶山市防控工作要求,按照公司工作安排,关于2020年秋季开学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返校前
(一)精准做好教职工健康信息排查和提醒工作
1.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工于2020年9月3日返校到岗。各单位在开学前要认真做好人员健康信息排查,精准掌握教职工及在校工作、生活人员返校前14天的分布情况、行动轨迹和健康状况,并按照“日报告”、“零报告”制度每天向人事处报送(联系人:闫守柱,2089083)。
2.各单位要通过各种途径,提醒本单位教职工:距返校报到时间14天内,禁止外出旅游,不与来自疫情中、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,尽量避免到人群密集场所。
(二)返校条件
1.返校前自觉居家观察14天,且无发热、咳嗽等疑似症状的教职工,经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,方可返校;
2.返校前14天内有中、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(注:疫情风险地区等级以“国务院客户端”公布为准,下同),且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(阴性证明)报告的人员,由单位报请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,方可返校;
3.目前尚在国(境)外,或返校前14天内接触过国(境)外人员的教职工,暂不准返校,返校时间以公司通知为准。
二、返校时
1.返校途中要注意切实做好防护措施,积极配合沿途疫情防控检查检测;
2.返校途中如出现发热、咳嗽等症状的人员,须到县级以上医院就诊,并经医院排除新冠肺炎后方可入校;
3.入校时,按照公司要求积极配合身份核验、体温检测、健康检查,无异常者方可入校。
三、返校后
1.坚持“日报告”、“零报告”制度。各单位要通知教职工及在校工作、生活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管理,严格落实健康信息“日报告”、“零报告”制度,一旦出现发烧、咳嗽等疑似症状,除具备单独居住条件外的一律进行隔离治疗观察,并在第一时间报校医院和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;
2.加强疫情防控日常管理工作。各单位要每日掌握教工动态,做好缺勤、早退、请假记录。加强流感等秋冬季高发传染病的监测、分析、预警、处置。开展常态化防疫培训、检查排查,将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;
3.尽量避免人员聚集性活动。各单位要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管理,非必要性的大型室内密集性活动,一律不予组织。
四、工作要求
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,制定秋季开学期间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方案,认真落实好上级和公司的工作要求,确保本单位教职工安全健康返校。
2.加强管理。各单位要落实好网格化联防联控管理机制,确保教职工及在校工作生活人员的疫情排查信息无遗漏、全覆盖,加强宣传教育,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,教职工请假的需按公司相关要求通过OA履行审批手续。
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0年8月27日